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和管理行为,保障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该办法明确了体育彩票的管理体制、职责划分、彩票种类和销售方式,规定了彩票发行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监管要求,以及彩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原则。这些措施有助于确保体育彩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促进体育彩票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规范体育彩票的管理,确保彩票发行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体育彩票是福建省为发展体育事业而发行的社会公益事业彩票,其主要目标是通过筹集社会资金,支持体育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三条:体育彩票的发行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购买,严禁任何形式的强迫投注,彩票发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彩票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四条: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全省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开奖和兑奖工作,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则负责监督和管理本地区的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第五条: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具体职责包括:
1、制定体育彩票的销售计划和实施方案;
2、组织彩票的销售、开奖和兑奖活动;
3、负责彩票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4、开展彩票的宣传和市场推广;
5、培训和管理彩票销售人员。
第六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包括:
1、监督和管理本地区的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2、协助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开展销售、宣传和培训工作;
3、协调处理本地区体育彩票发行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体育彩票的发行与销售
第七条:体育彩票的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发行。
第八条:彩票销售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销售人员应具备专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第九条:彩票的销售渠道必须合法合规,确保销售场所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销售场所或利用互联网等渠道销售体育彩票。
第十条:实行彩票实名制购买制度,购买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
第四章 体育彩票的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彩票资金由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彩票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体育事业的发展,包括体育设施建设、体育赛事举办、体育人才培养等,具体使用方案由省体育局制定,并报省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彩票资金应及时、足额地转入指定账户,不得挪用、截留或私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侵占资金。
第五章 体育彩票的开奖与兑奖
第十四条:开奖活动应公开、公平、公正,采用现场开奖和网络直播开奖相结合的方式,开奖过程接受公证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应及时公布开奖结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兑奖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安全。
第十五条:中奖者需按规定履行领奖手续,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中奖凭证,中奖奖金以人民币方式支付,不得实物替代支付。
第十六条:未能及时兑奖的中奖奖金,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应予以公告并依法处理,冒领、骗领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体育彩票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七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体育彩票发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监督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彩票发行工作的规范有序。
第十八条: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应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合规。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将由相关体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福建省体育局所有,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确保体育彩票的健康发展,为福建省的体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也需关注并防范潜在的风险,确保体育彩票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转载请注明来自中山市商品咨询服务部,本文标题:《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办法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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